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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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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理活人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之前廖强因为犯事做过一年牢狱,还专门问过里面一个当过律师的狱友这两者的区别。前者充其量就是抛尸罪,后者可是故意杀人罪啊。

一说到杀人,所有人都会联想到中国的刑法。

中国是有死刑的,只要不是缓期执行就视为立刻执行,就算要往上一层层走程序,交付执行,办理执行死刑的子弹或注射手续,流程再慢个把个月也就批下来了。这一点不像日韩,法律里还保留死刑,也有人判,但因为人权问题,日本有死刑犯等了二十年还活着,韩国则从97年以后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形同虚设。

廖强学历不高,但因为常听这位懂法的狱友讲课,尤其这些“法律常识”和自己息息相关,便额外上心。

那狱友说,知道廖强问这些就奔着“再就业”去的,毕竟人要发横财就得熟读《刑法》,那在混□□的人眼里就是发家工具书,所有赚钱的法子都写在里面了。但这狱友还是提醒廖强,有些事儿能犯,数罪并罚也不过七年,但有些事决不能碰,哪怕就那么一次,都有可能和这辈子说拜拜。

这些话就像走马灯一样在廖强脑子里转,廖强盯着那个确有动静的黑布袋一时呆在那里。

他们几个都一样,自认就是“小混混”,“最多”强|奸个妇女、放贷、抛尸什么的,根本没想过连杀人的活都要包揽。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廖强将布袋口解开一探究竟。

果然,里面的人还有气息,眼睛也半睁着,但真正令廖强震惊的不是他还活着,而是他的身份正是周长生。

廖强瞬间六神无主,尤其是对上周长生已经失去焦距的目光时。

他不知道周长生有没有看到他,他就跟见了鬼一样往后退了好几步。

就这样愣了许久,廖强给秦简舟拨了通电话。

对话的内容廖强还记得大概,他问秦简舟,袋子里的人还活着,怎么办?

秦简舟反问,已经交给你了,你说怎么办?

廖强支支吾吾,说自己和周长生有交情,而且人还有气……

秦简舟不等他说完,便建议道:“那你送他去医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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