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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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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的是,陆宵监管他吃水煮蛋,却对他喝糖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问过陆宵,陆宵说怕管得太严逆反了。

组合都解散了,怎么还要吃蛋啊。

孟雪圜小时候跟着父母辗转多地,一个地方的主要作物花期过了,就换到另一个地方,学校也换了好几波,他对同学的印象不深。

干农活的人都早起,尤其是夏天,迟一会儿日头就晒到中暑,孟爸爸上工时顺便送孩子上学,把读幼儿园的孟雪圜宝宝放在学校门口,再给他一袋早餐,有包子鸡蛋豆浆。

大清早,学校大门没开,其他同学还在家里赖床,孟雪圜宝宝就蹲在监控下,小口小口乖乖地啃包子吃鸡蛋。

对面是派出所,警察叔叔很多。

孟雪圜从小就不爱吃蛋白,但他很乖,爸妈给的东西都会认真地吃完,后来他短暂地认识了一个小朋友,两人一起蹲校门口,分一个鸡蛋,蛋白给他,蛋黄自己吃。

随着那所幼儿园附近的柑橘花期过去,孟雪圜宝宝跟着父母转学了。

孟雪圜布置好客厅出来,果然看见陆宵端了水煮蛋出来,用他买的缠枝牡丹小碟装着,很养眼,但改变不了蛋白的寡淡无味。

开饭了。

陆宵终于好心地打开门,请摄影师进来:“你们吃过了吧,等我们吃个早饭。”

摄影师:……

陆宵转头去盛饭,只找到一个碗。

“……”早知道不让摄影师进来了,这下全网都知道老婆家里没他的碗筷了。

自尊心发作的陆宵还想再遮掩一下,没有说出来。

孟雪圜见陆宵不动,以为他找不到,弯腰在他旁边蹲下,突然想起他本来有三个碗,搬家的时候碎了俩,想着也没人做客吃饭,就没买新的。

孟雪圜拿起唯一的碗,打了一碗粥,放在桌上,“你先吃。”

他不好意思地站在一旁,腰肢纤细,如果再系上围裙,像专门服务陆宵吃饭的绝美男仆。

陆宵差点没绷住。

他可没有自己先吃饭老婆不上桌的爱好,果断把碗推到孟雪圜手边,自己去厨房把电饭煲的金属内胆端出来。

“你还要吗?”陆宵问,孟雪圜的单人食电饭煲十分迷你,在陆宵手上就是一大号不锈钢碗。

“不要了。”孟雪圜突发奇想,问,“你吃的饱吗?两个鸡蛋都给你吧?”

陆宵:“我吃不了两个全蛋。”

孟雪圜伸手拿起一个鸡蛋磕了磕,慢吞吞地剥壳:“好吧,那一人一个。”

陆宵要被他气死了,他不吃“全蛋”,但他可以吃两个蛋白,或者一个全蛋一个蛋白,他都暗示到这个地步了,孟雪圜为什么还没想起他们小时候的分吃鸡蛋约定啊!

算了,小没良心的,说好了以后都一起吃鸡蛋,转学不打招呼,影儿都找不到。

活该一直吃蛋白。

陆三少是疼老婆的,吃鸡蛋这件事除外。

五岁的约定孟雪圜都忘了,他还拿出来说实在太斤斤计较,太幼稚,太傻逼,不符合他三少的人设。

事实上,陆宵也没有一直惦记,小孩子耿耿于怀个两年就差不多了。但是孟雪圜鼻梁边的两点红痣实在太好认了,他在海星大厦看见孟雪圜立刻就回想起来了。

他认出了,孟雪圜没认出,此乃一错;孟雪圜一错,他零错,此乃二错;孟雪圜二错,他零错,此乃三错……

不知道自己在日日夜夜里错上加错的孟雪圜,乖乖地吃鸡蛋。他保留了儿时的习惯,手指一捏,剥下一片蛋白放进嘴里,像是试毒地尝了尝,然后才整个鸡蛋凑到嘴边,小口小口地吃。

孟雪圜对游刃有余的事,常常一脸冰霜,对难吃的东西,则一脸专注,垂着长长的睫毛,笨得不会找点电子榨菜下饭。

他吃鸡蛋的样子很乖很乖,不像平时见到的高岭之花。

陆宵又有点心软了。

营业时间不想吃完全可以给他吃。

拿了两年营业执照,还学不会营业。如果婚姻是一所小卖部,孟雪圜不适合站柜台。他应该坐在豪华大办公室里听下属汇报,高冷地点点头。

怎么把小卖部做成五百强?

陆宵正琢磨,一个光溜溜白嫩嫩的鸡蛋出现在他眼前。

孟雪圜见他机械地喝粥,帮忙剥了壳,手指一捏,水煮蛋当啷掉进电饭煲内胆里,差点溅陆宵一脸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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