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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仙境里的人起衝突,他说我抢走了他的目标,他本来想诱惑那个男人,骗他带自己逃离仙境。他气得撕了我的围巾,我去抢,那些毛线就被扯散了,那是我第一次气得想杀人,我拿那条四分五裂的围巾想勒死他。」

「他手脚发软、失去意识抽搐不止,那时候刚好有人发现制止了我,哥哥,我差点就用你送的围巾杀人了,后来他们怕我再度犯行,把围巾收走,我只抢到几条毛线,我就用那些毛线缠成一个手环,把你留在我身边??」

大概我内心也很变态,我喜欢听小灰为我疯狂的故事,我嘿嘿傻笑着,吻他手上那圈起毛球的红线手环。后来我们拆开了那团毛线,剪成一半,在他的、我的手上各绑一条。真好笑我还像高中情侣那样玩起情侣手环了,但我不像以前那么反感,我喜欢、不对,是爱死这个乘载一切情感的手环了!

「怎么办?你的万人迷千里哥哥,就偏偏栽在你手上了。」我像是对待稀世珍品一般,在他手背落下一吻。

他笑得灿烂:「正合我意。」

「今晚十二点不回去了,我们逃走吧。」

「不行。」

「我打架很厉害的?」

「那也不行。」

「我想要每一天都和你在一起,仅是这样相处是不够的!」

「但如果你死了,就没有之后的每一天了。」

「搞不好我不会死啊?」

「你能保证吗?你能保证你不会死吗?我不想用姑且一试的态度,永远失去你!你知不知道我骗过多少人带我逃走,他们最后都被仙境杀了!我不要你也变那样!我不要!」小灰激动地喊着,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惊慌失措。

那瞬间我想到秦儿说过:「如果你死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是真的会疯掉的!」

「对不起,是我太随便了,我讲话不经大脑,你打我吧!没事了??」我抱着他安抚。

是啊,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是两个呢。我想保护他的心,正如他想保护我一样。脑袋乱哄哄的,隐约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这样的情形就犹如温水煮青蛙,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因为不安而崩溃,但我仍然装傻到底,对眼前的威胁视若无睹,沉溺于快乐之中。

我们牵着手在大街小巷中奔跑、放肆地笑,去了附近各个想去的景点、我们疯狂地上床——像是要用巨大的欢愉来掩饰各自内心灭顶的不安。

那是平凡无奇的一天。天色不明不暗,气温不热不冷,但是小灰却异常热情。

他勾着我的脖子,用力地吻我,吻得难捨难分。

我们从来没有那么疯狂过,像是飢饿的野兽一样渴望彼此,我们相互舔舐、啃咬,从门边做到床上,再从床上做到地上——我笑着餵他喝水:「今天怎么了?铁了心要勾引我?」

他迷糊地睁开双眼,呢喃:「还要??」

那时我想,操,精尽人亡也无所谓了。

后来我们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旅社被我们弄的一片混乱,狭窄房间内,空气中都是汗味和体味,说不上多好闻。他仍然黏在我我胸口不肯松手,我有种错觉,他彷彿回到八年前那个不諳世事的小男孩,可怜兮兮地乞求我的怜爱,又脆弱、又坚强。

我在狼籍的房里点起一支菸,黑夜来临,这小小的橘红火光,是昏暗之中唯一能看见的光明。烟雾弥漫,我觉得眼前的小灰也跟着模糊几分。

他问:「哥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好可怜,声音都喊哑了。

「因为你可爱。」

「正经点。」

我笑了,诚实以告:「不知道。」

「可能是你实在太可爱、或是你让人想照顾你、让人心疼也让人抓狂,也可能是因为我也想去你说的那些青山绿水??

我想成为你另一隻眼,另一边耳,和你共用一颗心脏。我在你眼底看见一片绿洲,一片草原,我想和你一块儿流浪。你是船锚,你那双小手紧紧抓住了我,在我四处漂泊、像个浮萍游荡世间的时候,你紧紧抓住了我——」我笑着拥他入怀:「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我问他:「这样的回答满意吗?」

「够好了。」他低低笑着。

菸烧到尽头,他哑着声开口:「哥哥,你说过北美洲有一种生命週期最长的蝉对吧?在土下蛰伏了十七年,才破土而出,往后只剩三十日的生命能翱翔。」

「真亏你还记得。」哥哥好欣慰啊。

「我现在认同了,三十天的光明太短暂了,是远远不够抵御那些黑暗的。」

我想说些什么,但小灰一把将我从地上拉起:「走吧!我该回去了。」

绵延的公路到了尽头,停车场内仅有等待他的那台礼车,押送他回地狱。我们在轿车内牵着手捨不得放,每次约会到了最后总是特别想哭,但我们都知道还会有下一次、下一週。他先放开了手,松开安全带。

我依依不捨地说:「下次见。」

小灰温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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