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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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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人收回视线,忽地跳下树朝他出拳,拳头裹着厉风擦过耳侧击穿黎行身后的僵尸,同一时刻,黎行一剑刺向他后面。

两人大跨一步,越过对方背靠背。

“真是没完没了。”黎行本就没怎么好好休息,撑到现在已经算是越过极限。他问红衣男:“僵尸到底为什么要攻击你们?”

红衣男眉心微动:“之前的话没听懂是吧。”

“我要听真话。”黎行信他和僵尸不是一伙儿的,但不全信他所说的。

已经掠夺了整座镇子,何必再执着于一座山?除非这山上有什么值得这么做……侧室里金光闪闪的财宝一闪而过。

虽然很离谱,除此之外,黎行想不出其他理由,“因为那些宝物?”

红衣男没回答,一脚踢飞扑过来的僵尸,抓过另一具插进断裂的树枝上挂着。

黎行:“……”还真被他猜对了。

难道僵尸也爱财?又或是培育它们的人。如果是人的话,一切就都合理许多。

只有人,欲望缠身、贪得无厌。

话又说回来。他边打僵尸边问红衣男:“你又是什么怪?公鸡?”

“你才公鸡!”三番五次听到这个称呼,男人气得转手将僵尸甩过去,“我是玉,没听说过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颜如玉’么!”

“哦——所以你叫书自有。”

“颜玉!巫颜玉!”巫颜玉简直要被对方气死,礼尚往来,不屑嗤道:“怪不得是前男友,分手了活该……”

话音未落,一具僵尸迎面砸过来。

“妈的!老子都打算把这事翻片儿了,你还敢提!”又一具僵尸砸向巫颜玉,黎行想起晕过去前看到的一幕,跟他算账,“那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的!你以后要再敢动手动脚试试!老子一块儿收了你。”

“我什么时候动手动脚了?”巫颜玉觉得他比书上的窦娥还冤,他连那人一根汗毛都没碰到好么。

“还说没有。”黎行一具僵尸接一具砸,“晚上拉、我老婆手,以为我、忘了,是、吧。”

巫颜玉不甘示弱反击,“都分、手了,叫什么老婆,前男友就该埋、土里,这是规矩,懂、不懂。”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拿僵尸互不客气对打,身后很快堆积成山,最后在黎行一句“我老婆就是个普通人”中结束。

巫颜玉高举僵尸险些闪着腰,不可置信:“你说什么?普通人?”

人类语言是不是具有多样性,他怎么听不懂了。

“也不能这么说。”黎行一剑捅穿三具僵尸串成串,雄赳赳昂着头:“夏夏要比普通人漂亮,温柔,善解人意,细心体贴,虽然偶尔有点脱线,也很可爱。”

便利店初见,他还以为是哪家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出来体验人间疾苦。不过也没差,听说季夏家承包了一座山头,也称得上是小少爷了,却没一点少爷脾气和架子。

一想到这是他的。黎行无限感慨:他一定是前世积德行善,今生有幸捡漏。

“你……”巫颜玉将他上上下下打量许久,最终得出结论,这人不仅眼瞎,脑子还有病。

要不是对方真能打,他都怀疑这个天师是不是掺了水分,居然没看出那人真实身份?两人还交往过?

外面世界都这么奇怪了?天敌都能凑一对。

改明儿真该出趟远门见识见识。

……

解决完石墓外大部分僵尸,两人默契地背道而驰,各走一个方向,继续围剿残余尸群。

林牧和一些“老弱病残”守着石墓以北。

从这里上来的僵尸最少,粗略不过几十具,比起东、南两个方向成百上千不过一个零头,但他们的战力也非常弱,基本仅靠拼着意识和一口气的林牧。

林牧为保持清醒,嘴都咬烂了,又受到刚刚那一阵强压攻击,根本无法再去握铜钱剑,只能将那些“老弱病残”往山洞里赶,以身挡住洞口。

“呵!没想到我林牧也有这一天。”他自嘲一声,颤着手拔出腰间配枪瞄准又开始行动的僵尸,嘴唇再被咬出深红,“我跟你们可不一样,我是……人!”

砰!

林间乍然响起枪声。

黎行脚步一停,随即加快步伐往声音传来的方向。

子弹嵌进树干冒出缕缕白烟,警校毕业的神枪手打空了。

林牧甚至握不住那把枪。

面目丑陋狰狞的僵尸蜂拥而上,伸出尖利的爪子和獠牙,继而停在他身前。

一把通体赤红的剑刺穿僵尸。

黎行拔剑踹开反手刺向另一具,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抽空看一眼就快坚持不住的人,先去将剩余十几具灭了。

“林队长,还能动么。”

“这会儿不叫大舅哥了?”林牧握住手腕用力扯着,这种时候了,反倒有心情跟他开起玩笑。

“大舅哥以后也能叫。”黎行收了剑将他扶起,“现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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