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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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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宇皓加深了这个吻,卿羽尘听到了心跳声在自己的耳膜里鼓噪,这一刻,他好像找到了梦中那个吻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就问你们,有木有小情侣的感觉?

魔界篇·大徒上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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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不醉

夜宇皓没有选择跨界传送符,而是用冥界的黑马车送卿羽尘,他觉得这样的话,在路上和师父相处的时间更长。

他一直送到冥界和魔界的交界处,卿羽尘已经在车上换好了画皮,临下车前,夜宇皓给了他一卷羊皮纸地图:“师父,这是我上次来魔界的时候顺便弄到的魔界全域的地图,从这里进入,离耿首工的住处最近,我在地图上标了个记号。”

卿羽尘接过地图,师徒俩依依惜别,装扮成魔族的师父这才进入魔界。他走了没一会儿就进入了一个镇子,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各色头发,头上长着犄角的魔族,这些平民的衣着打扮不如人族和鬼族,大部分都穿着粗麻布衣服,鲜少有光鲜亮丽的,个别特别穷的甚至还穿着兽皮,看起来像没有脱离原始社会。

卿羽尘假扮的魔族少年,穿得很朴素,是灰白色的粗麻布衣服,倒也不会引魔注目。衣服上喷了能够去除人味的魔用香水,使魔族嗅不出来他是人类。

鉴于储物戒是一种非常昂贵的东西,不管在人界、冥界,还是魔界,都不是普通阶层能够消费得起的,所以他用小徒弟送的一根非常结实的皮绳穿过指环,当作项链戴在脖子上,并把项链塞进衣服里面,这样就不会露出来被其他魔族瞧见,免得他们见财起意。

魔族平民虽然穿着穷酸,个头却长得很高大,大街上身材魁梧者比比皆是,卿羽尘看原著小说的时候,知道魔族特别爱吃肉,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他们身材比人族要强壮许多。

魔族的语言十分混杂:有些地方的语言和人类一样,能够听懂;有些地方的语言则完全听不懂。

无论说出来的话听不听得懂,他们所使用的文字无一例外都看不懂,和汉字完全不沾边。

不过,卿羽尘却不担心,他这次入魔境,可谓做了充足的准备,男朋友把他从头武装到脚——小徒弟为他准备了三样能够翻译魔族文字语言的小玩意儿:第一样是琉璃镜单片,专门用来看魔族文字;第二样是耳塞形状,塞在耳朵里,就能听懂对面的魔族在叽里呱啦什么;第三样是舌贴,就贴在舌头下方,能把卿羽尘说的话翻译成魔族的鸟语。

卿羽尘戴上琉璃镜片,掏出羊皮纸地图,看到图上某处果然标记了一处三角形,他知道,那一定是夜宇皓标下来的,耿首工的住处。

按照地图上的指示,他穿过这座城镇,再走二里地,就到了耿首工所在的山头。卿羽尘老远就看到了这座与众不同的山——山的下半截是正常的,有石头土壤也有植物,从半山腰往上却像被铁皮包住了一样,在太阳的照射下,闪耀着金属的光泽。

卿羽尘看过原作,知道这是最强炼器师用金属把半座山都改造了的结果,山的金属部分里几乎集合了炼器师所有厉害的武器,就像一个铜墙铁壁的堡垒,可以抵御外敌的入侵,就算对面来了一支军队,也无法突破这山的防御。这山因其独特的外形特征,又被称作半铁山。

卿羽尘想,自己上了山搞不好就要拼酒了,上面不一定有地方能够贴排酒符,不如上山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把符纸贴好。于是他找到了一处干涸的河床,把画有酒壶的符纸贴在了河道的侧面。然后,他把另一半符贴在自己的脖颈上,又用一条很宽的白色布带在脖子上缠绕了几圈后系牢,完全遮住了符纸。

卿羽尘不敢御剑飞上耿首工的半铁山,怕被对方误当成闯入者打下来,于是选择规规矩矩地爬上山。他爬到半山腰,就看到半铁山入口有两个双开门冰箱体形的门卫,其中一个门卫声如洪钟地问道:“来者是谁?所谓何事?”

卿羽尘报上假名,说明来意,对方听了上下打量他:“你可知道要见我们耿公,有什么规矩吗?”因为耿首工既不是魔族首领,也不是门派宗师,他只是雇了一批替他干活的魔族,所以这些魔不喊他“魔王”或者“师父”,都尊称他为“耿公”。

“知道。要与耿公打交道,首先要喝赢他,否则一切免谈。”

“既然你知道,还敢前来?”双开门冰箱一脸鄙夷,“我一看你这小身板,酒量就不怎么样。你知道我们耿公多大酒量吗?你也不怕把自己喝死。”

卿羽尘不卑不亢道:“这位大哥,你就凭我的身量判断我的酒量,未免太过武断。你若不相信,可以当场试验,如果我能过关,再放我进去,如何?”

“这可是你说的。”双开门冰箱让另一个壮汉门卫去取了一坛酒过来,“来吧,把这坛酒先干下去。”

卿羽尘有“千杯不醉”压阵,自然不慌,他端起酒坛,就开始“吨吨吨”,直接看傻了两个门卫。

“我去,这小子看着瘦不拉几,酒量可以呀!”门卫果断放行。

卿羽尘进去后,看到山体内部已经被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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