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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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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名称: 陪男主共度贫穷的女配觉醒了

本书作者: 岱旦

文案

【在收尾了~229】

我们在俄亥俄共度了平淡如水却又相敬如宾的三年时光,在他失意落魄的日子里,我们彼此照顾、相互扶持,又或者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我这个穷苦女大学生在照看着他和他的儿女们。

我听他讲过无数次有关程家对他忘恩负义、见利忘义的事端……对程家那个坏女人如何玩弄他的感情却又选择别的联姻对象的事了如指掌。

他成功了。

俄亥俄困不住他。重新得到大量融资的他洗雪前耻,决心要带孩子们回国,回国前一晚他的黑眸格外深邃长情,他宣誓,“我会给你办一场顶级奢华的婚礼。”

我本来脸上全是依赖而又仰仗他的笑意。

可是,脑海里却浮现出一个可怕的梦,这口口声声对我情深意重的男人回国不到半个月,就将与他口中厌恶至极的虚荣程家大小姐完婚。

他俩拿的是破镜重圆、先婚后爱以及孩子撮合的老套剧本。

至于我这个无关紧要的女配,只是个和王宝钏一样陪他在美国逛低端批发大卖场买一大堆便宜货给他省钱、把每笔美元换算成人民币不舍得花的大傻叉。

-

我可以容忍他因为有钱而选择任何的女人,却唯独没想过他会再一次犯贱去讨好程双意。

沈祈怎么能够这么做。

他背弃的不止是我,还有他的那段贫穷肮脏的岁月以及男人身上最后的良知。

当天晚上,我替他收拾完为数不多的行李,其余家中有他印迹的家具我也通通打包扔掉,我留给他只有一句话,“滚,滚得越远越好。”

【小剧场】

沈祈回国以后,是夜夜笙歌,亦是纸醉金迷,那些曾经看不起他,弃他如敝履的人又突然回到他的世界里,祈求得到他的谅解。

他以为他是赢家。

心里却空荡荡的,那个傻女人的身影时常徘徊在他的心头。

他从不认为自己有多爱她,认为那只是段彻头彻尾的利用,可是他却无法在她以外的人当中看见赤诚的真心了。

终于等到她透露回国的消息,他发疯似的命令自己的两个孩子穿戴整齐,一起去机场迎接满眼都是自己的女人——

然而,她冷漠地走过自己的身侧。

仿佛他们的三年不曾存在过。

【全员火葬场/大女主/男二上位】

【本文人名大多来自兰斯顿休斯的诗歌】

【梗于20209记录文档,文案于20234截图】

——

《九零大专生》的文案如下啊:

闻樱重生了。

她重生似乎并没有立即走向人生巅峰,这个时间点比较尴尬,她重生在了高考前一晚——

谁还不曾想过,这辈子重新参加一次高考,不冲击一下清北,好歹也混个985高校?

不提金榜题名,名校情结总归是有的。

然而,现实是她的文化素养已经不足以再去参加一场高考了。

这一回,她连二本都没考上,直接去了个破大专。

-

大专就大专呗。

好歹能和前夫分道扬镳,大专学历不高,但九十年代,学历还没有开始贬值,她相信自己也总能混下去的。

闻樱觉得自己能有书念,已经相当不易了。

但也不知道何时起,班里闹出个似真似假的八卦,那传闻越演越烈,他们说自己是故意考砸的——

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为了留在锡城跟班级有名的混子郑光耀一起上学。

不是。

她和郑光耀是八杆子也打不着啊,上辈子她退休那会是托郑光耀帮过忙,老同学也做了个顺水人情,但那都是多久之后的交集了。

他俩这会儿绝无半点私情。

也不知道这些匪夷所思的八卦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

偏偏穿着一身花衬衫的郑光耀还真找上门来,平时一点也不正经的他拉了张讲台边上的座椅,也不似往常那般叼着根狗尾巴草,他郑重其事地叹了口气,“我晓得你欢喜我,但你这么做,放弃你自己的大好前途,不值得。”+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女配 爽文 复仇虐渣 剧透

搜索关键字:主角:钱絮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祝福, 尊重,锁死

立意: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这一年,俄亥俄的雪比往年都大。

哥伦布的部分街道上,已经堆满了层层积雪,旧的积雪还没有消,已经凝成了冰,这就让人走起来的时候摇摇欲坠,生怕一个走神就摔了个四仰八叉。

善良的老白人给路过的地面上撒盐,双手冻得通红,更多的是不闻不问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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