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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他临时改变了抛尸地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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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下身,林瑾将死者的衣领稍微敞开些,又撸起死者衣袖:“尸斑通常在人死亡后一至两个时辰出现,六个时辰后布满全身,十二个时辰左右固定下来不再转移,直至尸体彻底腐败都无法消失。

而尸僵出现在人死后半个时辰到一个半时辰,最早由下颌部开始,两至三个时辰扩延到全身,六至八个时辰整个身体发展到高度强直,十二至二十四个时辰后方才缓解。

虽说尸斑或尸僵都会因为外界温度的高低发生相应改变,但现在是温度适宜的秋季,细微改变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这具无头女尸浑身布满尸斑,尸僵程度却已经开始缓解,但手臂和肩部仍呈现高度强直,说明她的死亡时间在十四到十四个半时辰之前。眼下是午时,十四至十四个半时辰前正好是昨日辰时三刻到巳时一刻左右。

当然,尸僵和尸斑程度并非确认受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依据。但,萧少卿应该知道只有活人身上的血液才会不停流动。当用绳子勒住活人身体的某个部位时,会因血液流动受阻,在受勒部位留下明显的皮下出血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淤血。

可是现在,死者脖子上有很深的绳索勒痕,勒痕周围却没有任何淤血。这说明行凶者把绳索勒到死者脖子上时,死者早就死透了,并且尸僵程度严重。

还有,民女不知道萧少卿可否听说过一句话,‘大鞋子磨脚,小鞋子夹脚。’这双绣花鞋虽然与死者双脚尺寸吻合,但人死后发生尸僵,脚自然变得十分僵硬,即便绣花鞋再合适,也会如大脚穿小鞋那般,遗留下夹脚的痕迹。

现在死者脚面上的压痕和她脖子上的勒痕相同,都没有发生瘀血。说明绣花鞋穿上的时间和死者被人砍下头颅的时间差不多,都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而根据这些压痕和勒痕的深浅,我能判定出死者乃是在死亡六个时辰左右,也就是昨夜子时前后被人斩去头颅,并穿上绣花鞋的。”

将尸体的衣裳整理好,林瑾站起来不卑不亢道:“一桩凶杀案的各条线索都会相互关联,既然死者被斩下头颅和被人穿上绣花鞋都是在她死亡之后的同一时间,那么这些事情就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所为。

因为杀人分尸不是什么好事,需要冒极大风险,所以参与的人自然越少越好。

既然行凶者是在昨晚子时给死者穿上绣花鞋,并斩下死者头颅进行分尸,那抛尸的时间只能往后推延。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尸体身上至今仍保留着部分未凝固的新鲜血迹。能让血迹呈现出这种半凝固的状态,大约需要五个时辰。眼下午时刚过,五个时辰前,刚好是昨晚丑时。

行凶者子时斩下死者头颅,丑时将尸体抛至光明寺后院枯井,中间只间隔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的时间有限,除了平江县以外,京城周边任何一处城镇都赶不过来。所以,死者和行凶者应该都是平江县的百姓。”

迟疑片刻,林瑾又给萧遥行了一礼:“萧少卿请容民女猜测一番。

杀人抛尸毕竟是件极其恶劣的事情,不管行凶者是谁,他斩下死者头颅之后,一定非常慌张。那么,他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呢?

当然是尽快处理掉死者的尸体。

可什么地方最适合抛尸呢?随意找一处,万一被人发现怎么办?

故,他会选择乱葬岗子。

因为乱葬岗子经常有野狗出没,到处都是无名无姓的死尸,乃是抛尸的最佳首选地点。

纵观京城郊外的村镇分布,距离光明寺最近的地方,一个是乱葬岗子,另一个就是平江县。如果画一条线将这三个地方连接起来,不难发现,乱葬岗子和平江县位于两端,光明寺刚好在它二者中间。

好端端的活人是不会居住在乱葬岗子那种地方的,所以这更证明了死者和行凶者都是平江县居民。

行凶者从平江县出来,想去乱葬岗子抛尸,途经光明寺时,突然想起光明寺里有某个地方似乎比乱葬岗子更隐蔽。而当时已到丑时,再过一个时辰天就亮了,万一他抛尸乱葬岗子后返回,极有可能遇到早起的路人,留下直接目击证人。

所以,他临时更改了抛尸地点,直接将尸体丢进了后院枯井里。

问题是光明寺乃佛门圣地,昼夜都有人看守,他想抛尸不易。故,行凶者进入光明寺,可能花了一段时间。

平江县距离光明寺三十里,行凶者过来有三种选择,骑马、乘车,还有徒步。

我方才分析出死者家境一般,拥有马车的可能性不大,行凶者便唯有骑马或者徒步过来。可光明寺香火不断,骑马的话,马蹄声会惊扰寺里守夜的小沙弥,因此,行凶者最有可能选择徒步而来。

然徒步也有好几种办法,比如直接扛着尸体过来,或者使用辅助工具。扛着尸体走三十里路并非办不到,但死者很胖,除非行凶者乃是天生神力的彪形大汉,否则,扛着这么胖的一具尸体,只怕尚未来到光明寺,他已将尸体放下来拖拽,沿途留下大量血迹和拖痕。

可是,今早天不亮我便随家母来光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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