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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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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点停躁,头顶青苍对双耳的寂寥生了几分嫌,唤来神兵嵌在云层之上,雷鸣击电,金山寺犹在,法度森严的罗汉虎视大殿,看得不爽快,不如续上江南白氏娘娘的神通,一举就湮了罢。

熊冯特脑中活络,噗嚓闪回的阵仗不比天工次,炎凤却是暗流不显的深渊,表皮依旧是无风无浪的兄弟深情,碾压似的,荡平了所有波澜。

封港这个地方总是多雨,地势嵌南,有教科书一样死板规范的雨季,淅淅淋淋,橙色暴雨预警迭起来堪比昏色,昏天肚量紧张得如同中年人绷炸的膀胱,急而不尽,但容积实在不小,一场半场便足以浇透整岛,雨点子生成硕大的玉珠,听动静只怕把伞砸穿,除了和伞骨紧靠的头外通身凉透,因此总给人一种大厦将倾的错觉。且此时雨沉风斜,若是一路向北怕是要砸冰溜子,可惜这里靠南沿海,轰隆声急鞭赶着,雨从来不等凝成圆块就砸下来,像女性的初潮一样令人猝不及防,慌张沾湿洁净的屿。

它不脏、不淫、不乱,只是新陈代谢、万象更迭,是自然和清理,行中必然之事。

只是有人盼望,有人畏惧。

天色晕着酒色向屋内压下,心有旁骛的人想得个浅眠也难,雨天、夜晚、异地、旧友,最适合忆往昔,有无峥嵘岁月暂且可以按下不表,但总归很适合翻旧帐。

熊冯特不是不记得有一个莫逆之交的日子有多痛快,恰恰相反,他的记忆向来很好,可就是记得越清晰,他现在就有多恐惧,面对炎凤就有多心虚。

金鹏不算什么,熊冯特只是将他当成上级,当成他要晋升必须要借足的一方土地,即便不是金鹏,换成另外一个别的什么大鹏和飞鸟,他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成为金鹏的下属是他算计中的一环,不过是他追求权欲的一条路。

但炎凤不同,炎凤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他能引为知己的那类人,他们的雄心几乎是同卵而生,从最初的频率上他们就是无比契合的。

“这天气,我倒是想起来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了。”炎凤松开几粒扣方便落座,毕竟不是少年人,再精于保养还是免不了发福,那些经年的脂肪沙尘一样牢牢地黏附在皮下,日累的重量把飞在云端的少年逐渐牵向地面,再引向地底。鬓已星星,身处歌楼画台也似深林僧庐,红烛和残灯无甚差别,至于当年和熊冯特空许的凌云志……早就是过眼烟云了。

“我也记得,那时候我不过二十出头,你向金鹏讨几个有眼力见的马仔随你向北挺险,不知道从谁那里走漏了风声,说是你要过去的人还没几个能安全回来的,泼天富贵没命享,全都不干。”熊冯特也落座,不远不近,刚刚好拿捏了个叙旧的距离。

炎凤轻笑了几声,笑得干脆豪气:“不过你小子是真有种,知道了还能来。”

熊冯特的确有种,但也不是莽夫之勇,他谨慎多疑的性格不至于等到中年才养成,他知道炎凤一定是故意散出之前的行动无人生还的消息,所以当年他才表现得很有种。

桌上的酒杯在投影下显得影影绰绰,色泽近乎浓艳的液体勾得嗓子生津,二人都自然而然地拿起,碎瓷般的清音对碰,不错的酒。

事实上,炎凤早已知晓熊冯特看出他当时是故意散布消息,也早就明白那次他招不到真正有种的人,但这么多年,炎凤并没有拆穿,熊冯特也从不挑明,这至少能证明熊冯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聪明人。那次行动正是和熊师第一次联手,熊冯特的表现也证明他没选错人,熊师那个老不死的中国话很一般,却送了几个恰如其分的字给熊冯特,不可多得。

确实是不可多得,要是忠心不二就更好了,不,熊冯特也确实忠心不二,只对他自己的野心忠心不二。

他们心有灵犀地相处了这么久,炎凤从没有一刻不赞赏这种聪明,也从没有一刻不珍视和熊冯特的心有灵犀,但是炎凤最近才明白,聪明或许还有一个近义词,那就是狡诈。

褒贬不取决于词性,它的摇摆只存在于人心的尺寸,差殊毫厘便是天壤之别。

手下给杯中续酒,熊冯特手指轻点桌边,示意已足量,这杯他不想再添:“我还一直奇怪,又不缺钱,你一个老老实实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回来倒腾这个?”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这层皮跑到英国人那边不吃香,但没开始严打的时候从外边夹带点货到封港是很容易的事,不知道没碰过还好,赚了几手容易的没几个人刹得住。你还用问我,这道理你不是比我懂得多?”

炎凤出身这事基地里没人知道,所以也没人跟他聊。炎凤名字是他祖父亲自定的,端端正正两个大字裱在这处别院凤栖楼的正堂一层。炎凤出身梨园世家,祖父那辈战乱,唱的是杨门忠义,彪炳的是良臣将相,卖国这事做不来,给囚了几年。后来战乱停了,炎凤父亲也争气,甚至比祖父还叫座,谁见了都尊一声炎老板。战乱撑过去了,没撑过本帮梨园行内斗,炎凤的父亲颇清高,脏的乱的手段忍不了,又不屑以同样的下三滥手段还了去,一气之下举家赴英。

炎凤并不是个会向友人抱怨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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