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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她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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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厢房里,点着浓重的香,冷栩立在床边,看着失去意识的叶挚。

冷栩复杂地看了他许久,撩开了他的右手衣袖,他的手臂上也有着和她一模一样的银杏印记,五指滑稽地捏着她给的银票。

西汀三十二年,阿栩冻死在了街头,彼时她才双十年华。

死去之时将近除夕,街上到处都冷冷清清,家家户户都闭户关门,阖家团圆。

她死的时候穿着单衣,饥寒交迫,目光所及便是那华丽的宫殿。

灯火辉煌,似乎照亮半个皇城。

阿栩意识不清地瞧着那些光亮,心里只想那些人又在吃些什么呢?

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一个乞丐能想到的便也只是一顿饭而已。

不知为何,她重生了,回到了西汀三十年。

可阿栩还是一无所有,她徘徊了很久,夜深之时习惯性地看着远处的宫门,心里不知怎得生出一个疯狂的想法。

顶替太子入宫。

距离真太子被寻回还有一年半,她有足够的时间冒名顶替。

凭借着前世听闻的种种传闻,她伪造了类似的胎记,设法冲撞宋横雨,成功地迈入了宫门。

如今瞧来,这计划已是天衣无缝,只有眼前这个人是唯一的威胁。

阿栩手上握着一把尖刀,缓慢地划过了叶挚毫无防备的脖颈。

那么崭新而锐利的刀刃,只要稍稍一使力,便能见血。

平心而论,她与他无冤无仇,只可惜,她从来也不是个仁善的主,在街头同其他乞丐为了抢一点吃食便能将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了一个馒头,就能将对方的手几乎咬下一块肉来,那股子凶狠劲儿硬生生叫他人不敢招惹,成日里灰头土脸混在乞丐堆里,竟也无人发觉她是个姑娘。

冷栩是想杀了他的,望着那张清隽的面容,思来想去,却又把刀从叶挚脖颈上移开了。

她握住了叶挚的右手,竭力稳住手去割开他的皮肤。

冷栩没杀过人,再怎么心思毒辣,亲手做这种事的时候,心里却是有几分畏惧的。

这种事若是叫别人做,她也许眼睛也不会眨,可偏偏叶挚身上的印记不能叫人看了去,也不能让人发觉她寻来此人的目的。

她不得不自己动手。

在破庙里拿着烧红的绣花针对着自己手臂一点点刺下银杏印记时,冷栩的手也未曾抖。

现下,亲手割开他人皮肉的感觉还是令她微微颤抖,她握着叶挚的手臂,能感受到那份瘆人的温热。

只是她还是果断的,已然划伤了叶挚的手臂,在银杏印记上破开一刀,狭长的伤口横亘在皮肉之上。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冷栩竟已满手是汗,她有些古怪地瞧了瞧自己握着刀的手,扯起嘴角笑了笑,丢开了刀。

罢了,看来是在宫内养久了,成日里听许却云讲些仁义道德,竟成了个纸老虎,连这种小事都下不了手。

她握着叶挚的手臂反反复复地看,而后唤侍从要了些东西来。

夜深之时,冷栩才满脸疲倦地离开那间厢房,吩咐侍从道:“好生看着,他可是我的新宠。”

“是,主子。”

隔日清晨,叶挚被疼醒了,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屋子,屋顶不是养父家那样石砌草堆的简陋,而是一看便出自富贵人家的精美木雕。

叶挚下意识就去找自己的卖身钱,低头一看,那两张银票还被他死死捏在手中,有些皱巴巴的。

他身上的衣裳已经换了,是一身质地柔软的崭新白衫,叶挚将银票展开小心地揣进怀里,又不自在地摸摸这衣裳料子,手肘一弯时,密密麻麻的痛楚骤然袭来。

叶挚撩开衣袖一瞧,手上竟严严实实地包扎着。他迟疑地解开,眼看手臂上的胎记已然模糊了,现下那处刺着一枚暗红的牡丹,仔细瞧来,却又隐隐约约有个蜿蜒的字,他辨不出来,只觉得这刺青在他苍白的手臂上显得不伦不类。

哪有男子身上被刺牡丹的?叶挚叹了口气。

药味和血腥气直冲入鼻,叶挚空荡荡的胃里什么也没有,忍不住扶着床干呕两声。

门便在彼时打开了,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走了进来,隔得老远朝叶挚扔了一块令牌,公事公办道:“醒了?醒了就跟着我去记名。”

“你以后待在主子院中,先从洒扫做起。”

“是。”

叶挚还记得自己是两百两高价卖给人家作仆的,立刻下了床,快步走到管事身前应了声是,随即一边潦草地将纱布重新包在手上,试探着问:“管事,我这手是?”

管事轻蔑地睇他一眼,不耐烦道:“你既卖身作仆,自然要守这府上的规矩,留个印记,有个烙印,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明白了。”叶挚勉强地笑了笑,想来这便是大户人家的规矩,仆从奴隶不都是如此,要被刻字刺青?

“随我来罢。”

叶挚顺从应了,尽量自然地放下手,跟着管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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