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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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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那会儿还好分辨一些,饭饭比肉肉壮实,可现在养了这么久,两人早已成了一样又白又嫩的大包子了,实在很难分辨。不过两人脾气性格不一样,郁安夏看一眼就能认出来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大嫂,我给你和大哥也带了礼物,还在下面的行李箱里,晚一点我拿给你。”

和几个孩子亲热一番之后,陆娇依和郁安夏坐到了卧室窗边的沙发上。刘阿姨泡了一壶蜂蜜柠檬茶端过来。

郁安夏端起来抿了一口,被过酸的味道刺激得微微皱眉,就将杯子放回了小瓷碟里没再喝:“酸得有点厉害,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样的口味了?”

蜂蜜柠檬茶是陆娇依点的,还特意嘱咐刘阿姨少放蜂蜜多放柠檬。

陆娇依一口饮尽:“我之前不是喜欢过辣的口味吗?治脸的时候大卫让我戒辣,那段时间嘴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渐渐地就喜欢上了喝这个,而且我自己泡的时候都是越酸越好。”

郁安夏笑了笑:“对了,刚刚妈提的事”

“打住,大嫂,你怎么也和妈一样催起我来了?”

“我不是催你,只是把情况跟你分析一下。妈的心情呢,无非是觉得温飞航是真心喜欢你,你要是和他在一起他肯定会对你特别好,把你宠着惯着。她觉得将来未必能有第二个温飞航或者比温飞航更好的人,所以特别怕你错过。尤其是你之前脸受过重伤的情况下,以妈的性格是不会让你白白错过的,至少她得在其中努力一番。”

丁瑜君现在认定了温飞航,若他那边依然有意,陆娇依若是不试试,这关只怕不容易过。

☆、589 我不应该再耽误他(2更)

后面还有些话,郁安夏没有放到明面上说的。

陆娇依以前是骄纵,现在固然改掉了很多坏习惯,但骨子里从小要大养成的好强性格不会在短短两年内就磨得消失无踪,别说短短两年,就是终其一生,缺点能改,性格却变不了。

以后换了别人,只怕未必能让着她。陆娇依是从小被宠大的,丁瑜君怎么可能舍得自己去吃这种苦?

这些陆娇依其实也知道。

闻言垂了垂眸,将捏在手里的杯子放回桌上,神色认真起来:“大嫂,不瞒你说。两年前那会我心里其实很烦他一直说喜欢我,还借着说是大哥朋友的名义总是往家里跑,弄得家里人都觉得我仗着他的喜欢经常对他发脾气特别过分,当然了,那时候我也确实不讨喜,而且我还虚荣,不喜欢他但是也名正言顺地享受着他每次给我送的礼物关心什么的,要是他送了别人没送我我还发脾气,觉得自己不被重视了不过这两年我在外面明白了很多事,不是谁都应该无休止毫无底线地对一个人好不求回报的。在纽约,我的同学朋友们大多数都不知道我是茗江市第一世家的女儿,不知道我的家庭显赫尊贵,也不知道我的家人都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有钱又有势,他们就拿我当普通人,大家的相处往来都是互相的。温飞航不是我爸妈,也不是你和我大哥。他喜欢我才对我好,但我回应不了他的感情,就不该再继续耽误他,所以我在电话里把话和他说明白了,让他早点找对象,他去纽约找我我也没见过他。”

“那你是有喜欢的人?还是明爵?”

以前陆娇依口口声声都说自己喜欢易明爵,不过这两年和她的联系里郁安夏记得似乎没再听她问起过了。

陆娇依摇摇头:“他不喜欢我,说我在他心里和易璇一样都是妹妹,所以我也早就不喜欢他了,我不想变成和易宛琪那样一厢情愿让自己和别人都讨厌的人。”

回想起来以前那个自己,现在想想她自己都不喜欢,别人不喜欢就再正常不过了,也只有温飞航那个傻瓜,说喜欢她的直性子和真性情那明明就是被宠坏了不讲理啊。

陆娇依想到这里眼底快速掠过一抹笑意,然后装作无谓地耸了下肩,拉过郁安夏的手撒娇,“大嫂,我难得回来,你和大哥就多宠宠我呗,我在家里多留几年,帮你们带孩子。”

郁安夏扑哧笑出声,反握住她的手:“别说几年,那就是一直待在家里我们也没意见。对了,纽约那边的学校手续都办好了?”

陆娇依点头,思忖片刻,以商量的语气问郁安夏:“大嫂,回茗江市之后我想去大哥那里上班。”

郁安夏诧异,她记得当初在家里断掉她的零花钱逼她去公司她都不愿意,宁愿胡搅蛮缠,这一趟回来居然主动要求去上班?

陆娇依似乎猜到她在想什么,脸颊不大好意思地泛了红:“学以致用嘛。我在纽约学的就是金融管理,要是不上班岂不是白学了?还有,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也不好意思一直待在家里伸手要钱。我在纽约还勤工俭学过呢,不过第一次赚的钱不多,所以那次怕你们吃醋,只给妈一个人买了礼物,她高兴了好久。”

郁安夏道:“那回去之后你和你大哥说一声就行了,他公司的事情我不管的。”

陆娇依发挥撒娇本性,晃着郁安夏的胳膊:“你帮我说好不好?不用给我开后门,正常招聘流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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