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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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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道也不知齐玄帧转世做了何人,这一世又等到没有。粗略算来,阴差阳错,自五百多年前吕祖算起,以甲子人生来计,该有十世了吧?”

袁庭山恍惚如入了魔障般莫名其妙狰狞起来:“嘿,什么吕祖转世什么齐仙人投胎,被袁某撞上那红衣,杀了再说,要这位做五百年仙人再等一世,老子这趟世上走一遭,就算没白走了!”

道人眯眼不语。

天机重重。

可惜袁庭山丝毫察觉不到。

风紧不扯呼了

古道西风,一匹骨瘦如柴的黄马被拴在树上,打着虚弱的响鼻,杵在枝桠上的几只黑鸦呱噪得让人心烦。

一个不起眼老头儿慢悠悠从树背后转过来,系紧裤腰带,一脸无奈,拉屎也没个清净,抬头朝乌鸦去去去嘘了几声,可那几只乌鸦不愧是生长在那座城附近的禽类,比春神湖上的老麻雀还见过大风大浪,半点不怕树下那虚张声势的老头。

老家伙也不怄这个气。一手拾起马缰,牵马缓行,伸手掂量了一下破布钱囊,铜钱不多了,再心有戚戚瞥了眼一路陪伴的爱马,黄马绰号小黄,跟老头儿亲生儿子一般,从不骑乘,若是只有芦苇只可做一张床垫,肯定是先给小黄睡了去。

唉,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其实原本随身携带的银两足以丰衣足食由北边到这东边,几千里路,老头儿风餐露宿,没啥开销,无非是肚子酒虫子闹腾厉害了,才去城中闹市或者路边酒摊子买壶酒解解馋。可一路行来,撞上几拨可怜人,这银子也就跟泼水一般花了出去,以前公子说那啥乱世人不如太平狗,但如今这说是海晏清平的盛世,却也不是谁都能有幸能做那养太平狗的太平人,拉屎都不解下身后长布条行囊的老头是西蜀人,这辈子也走了不少地方,自认不是那扶危救困的江湖豪客,委实是行走在外,比富裕阔绰有个度数,再富甲天下能比得过天子与自己公子?若说比较身世凄苦,就没底了,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这趟出行,上次掏大笔银子是渡江,却不是支付那几十文钱的廉价船费,船上两船娘是对母女,艄公是一家之主,尖嘴猴腮,撑船才一会儿功夫就喊累,让媳妇接过手,自己蹲在船头玩骰子,赌瘾大得很,一看便是不会过日子的惫懒货。过江未及岸时,那男子眼尖,见老头儿露了钱囊里的黄白,就腆着脸问他想不想开个荤,起先他以为是船上可以做几尾江里打捞起来的鲤鱼,恰好酒壶里还有小半壶酒,便答应下来,等见到娘俩听到后开始面无表情地脱去缝缝补补的单薄衣衫,把这老头儿给吓得不轻,才知她们是做那船妓的营生,赶紧拦下了,靠岸后,除了碎钱,丢下占大头的银子,上了岸就撒开脚丫子跑路。别看老头儿以往与公子游历时,偶遇大胆村妇叹息袒胸露乳给小娃儿喂奶,他会看直了眼睛,脚下生根,得公子拉上一拉才肯走,真要做真刀真枪的正经事,老头儿还真做不出来,何况那娘俩才多大岁数,都能给他当女儿孙女了,尤其是女娃娃才十三四岁的真实年龄,加上家里穷吃不上东西的缘故,瞅着也就是富家女孩的十一二岁左右,做这事儿还不得遭天谴?

再退一万步说,宰相门房三品官,便是张首辅门房,也比不得俺老黄所在的北凉王府吧?虽说俺老黄也就是王府里头喂马的,可要按照这个说法,不说三品,七品该有吧,真想女人想疯了,会是难事儿?以俺老黄给公子编织过拿手草鞋十几双的交情,怎么的都不缺吧,游历时公子无意中提起这么一茬,说回了北凉,就给帮忙找个暖被的媳妇。老黄想到这里,憨憨一笑,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水灵的黄花大闺女当然不敢糟蹋,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啥的,也自认配不上,可当时俺老黄心底还是希望有个白嫩娘们滚被单的念想哇,也就是嘴上与公子你客套客套,公子咋就当真了。

老黄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自言自语说道,让你老黄装高人,当年不当铁匠该练剑,可不就是为了接近那些个女侠,咋练着练着就练傻了,把如此有志气的美好初衷给拉泡尿般就给拉没了?公子就是学问大啊,却不酸绉绉,说话尤其让人舒坦,每逢偷着了鸡鸭或者啃黄瓜烤地瓜,心情好时,言谈那叫一个锦绣,老黄清楚记得一个说法,约莫是说是世上有种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成天想着建功立业,可惜才力不逮,最他娘的可悲。老黄就觉得这话把天大的道理都说透了,连他这般大字不识的粗人都听明白了,嘿,可就是在夸他老黄有几斤气力就做几斤斤两的事情吗?

老黄想着想着就偷乐呵,一咧嘴,就给人发现老头儿缺了两门牙,十分漏风。老头儿与瘦马走得慢,但天底下的地方,只要走,再长的路程,总会有个尽头,这不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那座雄伟城池了?

武帝城,原本不叫武帝城,而是临观城,是春秋时东越一位皇族藩城,取自几千年前张圣人游历东海时诗篇中的一句: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后来起始无名小辈的王仙芝在江湖上一战再战,被东越皇族器重,纳作女婿,想借王仙芝的无敌武力,兴兵叛乱篡国,失败后希望以一人死抵去全城罪,被围城后,身为皇室贵胄,在城头当着六万甲士自尽,东越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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