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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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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天河 (七 下)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的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楞了楞,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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