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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国的小纨绔(7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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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我们当初在建安拍马斗鸡,为非作歹兴风作浪,有多么的快乐。如今想来,真像做梦一样,百般怀念也回不到从前了。”

春晓轻声咳了咳,安慰她,“那个,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也算是尽欢了。再说,若你能够高中进士,不也是有重回建安的机会吗?哪怕在翰林做个小小的庶吉士,也能留在建安了。姐妹,兴许未来可期呢。”

苏温打了个酒嗝:“你说得容易,进士是那么容易考的?我是个什么头脑,难道你还不清楚?”

春晓想了想,又忍住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别的出路。”比如她若从赵地攻回建安,可以顺路将这位好朋友带上,倘若一路顺风大业得举,让苏温鸡犬升天一回,也不负当初一起欺女霸男的缘分。

苏温喝得醉醺醺的,“我只是说一说,你可能不够了解,明日我带你去苍梧郡转一转,你就知道姐姐所言非虚。恰好,明日那匪首要来进犯,我带你去看看那匪首有多凶恶,我一定要亲手摘下她的脑袋瓜,叫全群的人看看,我苏不凉可不是好惹的。”

两个人喝了一夜,就此抵足而眠。

第二天,两个人的早餐是苍梧郡的特产,苏温小声告诉春晓,她因为水土不服,已经便秘七天了。

春晓听完,放下筷子,“我吃饱了,我们出去逛逛吧。”

苍梧郡就在交州旁边,若赵军选在交州起势,第一个要攻占的,便是苍梧郡。

她要刺探一下这里的地貌民情,以及那伙要被邵元剿灭的匪寇,究竟是个什么来路。

引狼入室的苏温大小姐,穿上了一身新袍子,净面梳发戴玉冠,有了几分当初京都城纨绔女的模样,两个华服小姐,把臂同游,形成苍梧郡一道亮丽的风景,尤其是春晓儿那张艳压群芳的脸蛋儿,简直让苍梧群的老百姓怀疑,这是不是群守家那位小姐男扮女装的相好儿。

远山寡淡,阴云稠稠,苍梧郡的郡城不算大,举头便可瞧见环绕的群山,坡度都不算高,最高的那一座便是被匪首占据的苍山,山腰围着一圈暗沉的云雾。

一上午兜完了郡城最繁华的几条街,两人又回到府邸抖抖索索地添衣裳,十月底的苍梧群菊花都残得差不多,路上遇到的大婶都在聊过些天怕是会下雪。

苏温将一条雪白的狐裘挂在春晓脖子上,抱着自己的汤婆子道:“在建安时,每日气候会有钦天监盯着,日日有条子送到府上。初来苍梧郡十分不习惯,苍梧地貌湿润,常常下雨,影响出门心情,我也是这些天才发现,当地野民看云视察气象别有一手。基本都是准的。”

作为东道主的苏不凉,苏小姐伸着脖子出去望了一眼天色,笃定道:“我断言,今晚必定会下雪!”

春晓跺跺脚,将汤婆子塞到被子里,将脚也塞进去,“外面好冷啊,风太大了,你说咱们还要去看那匪首吗?这么冷的天出来抢亲,落草为寇之后,那群女人都不怕冷的吗?”

“大约是自小生活在这,这里的孩子都比较抗冻。”苏温挤进了春晓的被窝里,将脚也往汤婆子那里揣,“咱们自小养尊处优,一点苦都没吃过,自然比不得那些乡野女人皮糙肉厚,经得住寒风暴雪摧残。”

“我可是吃过苦的。”春晓揣着狐裘,将脸埋在毛绒绒的白毛里,“这个围脖我好喜欢。”

苏温瞄了她一眼,娇媚如初春花骨朵的女孩儿,一张精致的白皙脸蛋,埋在雪白的狐狸毛里,一双眸子乌黑,如两弯黑水银,“这围脖是我从前买来,要送给百花楼头牌的,现在也没机会送出去了,太男子气的东西,你喜欢就拿去吧。”

春晓点点头:“我喜欢的。”

两个人在苏温的书房里窝着,炭盆点着,捂了一会热起来了,又窝在一起看书,下棋打牌。

南藏月和松妆来到门前,连个看门的小厮都没有,门只是掩着,他们凑近一点,风就将门给刮开了。

“谁啊?”苏温头也不抬就问。临安城寸土寸金,宅子不算大,下人也不算多,但是苍梧郡地皮便宜,郡守又是最高长官,所以府邸十分地大,那些下人带来便不够安排了,临时又买了许多当地的下仆,规矩都还没有记牢。

南藏月轻轻颦眉,身边的小厮立即上前答道:“我家主子是贺小姐的正夫,听贵府下人说,小姐与苏小姐在一处,便寻来了。”

“进来吧。”

于是南藏月和松妆便一同进去。

循声看去,两个男人便看见了,他们家娇娇软软的妻主,正窝在一个挺拔的女儿郎怀里看书,笑眯眯地靠着她的胸膛,和他们招手:“阿月,妆妆,午饭用了没有?”

松妆眼睛微微瞪大,南藏月迅速收敛了惊疑,含笑:“我与弟弟做了些膳食,来请妻主回屋用餐。”

春晓随手将手里的书丢给苏温,掀开被子,跳下床,被冷空气激得打了个寒颤,“那就走吧,我在外面吃了一点,但是吃不惯苍梧郡这边的口味。”

苏温羡慕地看着春晓左拥右抱,发出了单身狗的声音:“春晓晓,我也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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