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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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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超单膝跪地,鼻翼耸动。

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从维修竖井深处传来。

“不好!”

孟超的瞳孔骤然收缩,毫不犹豫,掀开井盖,跳了下去。

他如羽毛般轻盈飘落到十几米的竖井底部。

趁着还有信号,分别给叶晓星和吕丝雅打电话。

但两人的手机始终处在关机状态。

看来是在一起执行紧急任务,或者处在信号严重干扰的区域。

前方的血腥味越来越浓烈。

孟超只能合上手机,绷紧周身肌肉,小心翼翼向前探索过去。

维修通道如迷宫般错综复杂。

分别通向好几处黑黢黢的垃圾焚烧炉。

每一口焚烧炉都如死一般寂静,就像是放大十倍的火葬场。

孟超眨眼,双瞳外面很快出现一圈圈淡金色的圆环。

金环不断放大和收缩,令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都能用灵能扫描清楚周围的一切。

暂时没发现那些壮汉的身影。

但的确嗅到了他们的气息。

特别是挥之不去的汗臭味。

他们好像流了很多汗的样子。

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流这么多汗。

一是剧烈运动。

二是极度恐惧。

忽然,孟超停下脚步,单膝跪地,从衣服内侧口袋里取出一枚镊子,小心翼翼从地上,夹起了一样东西。

这是一截手指。

一截触感柔软,还带着温度,流淌着鲜血的手指。

又粗又短的手指,指纹几乎被磨光,皮肤相当粗糙,应该是长期接受专业格斗或者射击训练的男人的手指。

手指的截面乱七八糟,不像是被冷兵器斩断,也不是被人咬断,而是硬生生掰断,扯下来的。

顺着断指一路搜索过去,孟超发现了星星点点的血迹。

血珠呈放射状,溅满了整座地下焚烧车间。

虽然在黑暗中,几乎和周围冰冷的金属融为一体,但在孟超眼里,却像萤火虫般颗颗分明。

萤火虫狂乱飞舞。

勾勒出一幅极度凶残的场景。

“这几名壮汉……应该是找到了宁朗的藏身之处。

“他们来势汹汹,直扑目标,在这里和宁朗遭遇,并且第一时间交上了手。

“按理说,他们只是逼债,并没有置人于死地的必要,不可能一上来就下死手。

“所以,先动手的是宁朗。

“从血迹的分布来看,当先两名壮汉被宁朗或者别的躲在这里的人,瞬间就撕裂了颈动脉,鲜血洒了满墙满地。

“剩下的人猝不及防,这里应该有个家伙,被直接贯穿了胸膛,才能留下这种形态的血迹。

“另外几个壮汉见宁朗如此凶残,全都吓得屁滚尿流,想要转头逃跑,又被宁朗一一追上,直接用重手法杀死——很可能是重锤轰击后脑,直接轰碎了脑浆,所以,除了七窍喷溅出一点点的血珠,并没有流淌太多的鲜血。

“我和这些壮汉是前后脚来到这里,相差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宁朗很可能只用了一分钟就解决这些壮汉,又在三分钟之内收拾了尸体,悄悄离开这里。

“这些壮汉既然能被派来逼债,也都是好勇斗狠,悍不畏死之辈,我刚刚和其中一个碰撞过,能让我产生蚊虫叮咬的感觉,他们的身体素质,达到了普通人的顶峰,普通一星灵纹境,都未必能在短短一分钟内,悄无声息地杀死这么多人。

“是……神变胶囊的缘故吗?”

孟超脑海中浮现出白天在荒野中看到,那名变异成人猿模样的超凡者。

还有那名被火焰缠绕,熊熊燃烧,最终化为灰烬的超凡者。

以及血液蒸发,五内俱焚的干尸。

他站在黑暗中,仔细揣测宁朗的东西。

按理说,就算欠了一屁股债,也没必要见到债主就直接杀人的。

欠债是经济纠纷。

杀人就是恶性犯罪了。

乱世用重典,龙城是有死刑的。

虽然这些凶神恶煞的壮汉,未必是什么好人,身上多多少少,都背着几件案子,杀死他们不一定会直接判处死刑。

但极有可能被发配到荒野深处最危险的采矿场去服苦役;甚至编入“敢死队”,去远离龙城数百公里的怪兽山脉深处,探索卫星城镇和末日凶兽巢穴的坐标,和死刑立即执行也差不了多少。

人渣也是一种资源。

在龙城这么资源匮乏的地方,从死刑犯身上,也要压榨出最大的价值。

宁朗当了好几年的混混。

所谓混混,就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关于恶性犯罪的法律条文,说不定比律师和法官更加精通呢?

他为什么要一照面就杀死这些讨债者?

仇恨?

不太像,虽然这些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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