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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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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贵妃再怎么风华无限,可毕竟上了年纪,脸上细纹颇多,加之常年养尊处优,体态早已不复昔日窈窕——她会很需要这个的。

如今灵泉和空间都被搞砸,她只剩下最后的底牌,如不能成功打倒阮林春,真是枉费了这些机遇。

好在,阮林春再怎么泼辣,也对抗不过皇权的威压,这回究竟鹿死谁手,结果很明显了。

找茬 如题

在京郊宅子里住了十来天, 日子倒也安闲自在。

阮志胤从前贪玩,如今跟着小舅历练,将打猎当成一件正经营生, 收获倒是颇丰。猎来的野猪狍鹿将皮子取下拿去铺子里售卖,净肉则多半自用——这十来日并不曾闹鬼, 阮志胤的胆子也渐渐放开,总算敢开荤了。

阮林春对鞣制皮子很有兴趣,于是向她大哥讨了一件狐皮, 打算亲力亲为,为程栩缝制一条大氅,不然这么更深露重还来回奔波, 指定得染上风寒——绝对没有暗示他再来的意思哦。

阮志胤专程留了最好的墨狐皮,原以为她要自用, 及至听说是送给程栩,醋劲不由得上来,“平国公府什么好东西没有, 偏你这样嘘寒问暖的, 让人笑话!”

阮林春美滋滋地捻着针线,“他有归他有,我亲自做的怎能一样?俗话说得好,礼轻情意重, 不管他穿不穿,礼数尽到就够了。”

最重要的是做这个不需要刺绣,主要考验剪裁工夫,对她再合适不过。新娘子的绣工拿不出手,不如另辟蹊径,也好堵住那些闲杂人的嘴。

她自以为这理由很冠冕堂皇, 殊不知在阮志胤看来便是胳膊肘往外拐的标志——哎,好好的白菜被猪拱了。

虽然从相貌上看,程世子才是那颗白菜,不过人都是护短的,在阮志胤看来,自家妹子这样活泼可爱,做什么要便宜外人?

阮志胤愤然道:“那给我做一件。”

“你?”阮林春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眼,对此表示怀疑。阮志胤的身材已经够魁梧了,再穿一身皮子,不真成森林里的大熊了。不像程栩生得清瘦,穿的再多,也自有种魏晋名士风流。

阮志胤:……所以你在说你哥很土啰?

末了还是崔氏出面揽下麻烦,答应用剩下的皮子为他缝制一件裘衣,阮志胤这才高高兴兴离开。

崔氏现在对家务活有一种异常的偏执,似乎存心让自己忙碌起来,便可以忘却过去的纷扰。为此她终日忙于烹饪打扫、缝衣晾晒,哪怕崔三郎说要请个婆子回来,她也不允。

阮林春劝不动她,只能由她去,其实凭崔氏现在的积蓄,满可以开几间铺子轻松过活,或是到乡下买几亩庄田,当个躺收粮食的古代地主婆,就算发达不了,自家的嚼用是尽够的。

不过,人一旦闲下,就容易想起不开心的事,崔氏这样勤于奔走,没准竟是好事,像白锦儿那样成天歪躺着不动,反而容易得富贵病——阮林春模糊打听出白锦儿在京城养病的消息,不得不承认,心里略微有点解气,就算逼走了崔氏,这一对苦命鸳鸯照样不能长相厮守?他们的情路注定是坎坷的,可见老天爷多么公平。

阮行止不晓得忙于照顾初恋还是临时找不出合适的下家,自那日造访之后,至今未曾再来,阮林春也不着急,她这人不贪心,有那笔嫁妆钱固然好,没有也碍不着她什么——而且自从她把皇帝字画挂到程家的店铺之后,每月都会有一笔出息按时送来,比她想象中更加丰厚。

她有时候难免怀疑,真有那么多愚人喜欢跟风,拼尽家财也要一睹皇帝墨宝?但,程栩应该是不会骗她的,既然如此,那她就接受这番好意了——反正,这笔钱她打算出嫁时带到程家去,就算是程栩好心骗她的,他也不吃亏,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至于程栩说皇后要召见她的消息,阮林春原当成笑谈,结果还真的应验了。

来迎接她的是程皇后的奶嬷嬷,也是她及笄礼上的执事,见面便笑道:“姑娘怎的换了住处?让老奴好找。”

阮林春笑了笑,“家母近来抱病,经郎中诊治,说是气虚血瘀,须得远离尘嚣,找些偏僻些的地方静养,所以到这儿暂住。”

崔氏与阮行止和离的消息,虽然众说纷纭,至今尚未公诸于众,阮林春虽然不介意,可崔氏生怕于她婚事不利,只能暂时保密。

但宫里活久了的都是人精,譬如这位嬷嬷,一眼便看出阮侯爷家庭出了问题,倒是可怜了眼前的小姑娘,才刚回来没多久就面临骨肉分离的下场。

难怪皇后这样的疼她可怜她。

嬷嬷便笑道:“二姑娘若无事,就随奴婢走一趟吧,皇后娘娘特意请了宫中的制衣局,要为您量体裁衣,老奴们的眼睛到底不是标尺,未免疏误,还是您亲来的好。”

阮林春饶是再如何厚颜,此刻脸上也有些热辣辣的,“难不成……是嫁衣?”

否则也用不了这样大的阵仗。

嬷嬷笑眯眯地点头。

阮林春只觉心情复杂,难怪程栩那天神神叨叨的,百般暗示是件喜事,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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